2022版《煤礦安全規程》分別修改了第四條。第十條。第九十五條,第一百一十五條,一百一十九條,分別做了相應的修改。
建立防突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健全防突支術管理和培訓制度。突出礦井的管理人員和井下作業人員必須接受防突知識培訓,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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