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實施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各有關單位: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固定容規)將于2010年11月30日結束過渡期,12月1日正式實施?,F提出以下意見:
一、材料
(一)關于GB/T4237-2007標準材料。
對于庫存的按照《不銹鋼熱軋鋼板和鋼帶》(GB/T4237-2007)訂貨的材料,各壓力容器制造單位應當根據質量證明書或復驗結果對比其化學成分、力學性能等與GB24511-2009技術要求的符合性,二者相符合的,可以繼續用于壓力容器制造。固定容規正式實施后,生產單位應當選用GB24511-2009規定的材料生產壓力容器。
(二)相關技術措施。
為保證固定容規的順利實施,現提出壓力容器建造的相關技術措施(見附件1)。各生產單位可以按附件1的技術措施要求建造壓力容器。
二、生產
(一)關于在制產品。
2010年12月1日前已按照《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以下簡稱舊容規)制造、尚未完工的壓力容器可以繼續完成制造;已按照舊容規制造完成、尚未出廠的壓力容器可以繼續出廠。
(二)關于風險評估。
固定容規第3.6條要求設計單位在設計壓力容器時出具風險評估報告,其報告基本內容應當滿足附件2的要求。
各地和各有關單位在執行固定容規時,如果遇到其他問題請及時書面反饋我局。
附件:1.相關技術措施。
2.風險評估報告的基本要求。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十日
燃氣鍋爐價格和技術參數
燃煤鍋爐價格和技術型號參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