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貫徹落實工信部、環保部等五部委《關于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的意見》,6月21日,兩部門在湖北襄陽組織召開了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工作座談會,相關企業較多的近2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參加會議,約70家鉛酸蓄電池、再生鉛企業受邀與會。
為推進規范產業發展,會議強調了“嚴格準入、強化監管、標本兼治”的工作原則,明確了實現鉛酸蓄電池規范生產、有序回收、合理再生利用,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行業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的工作目標。工信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消費品司,環保部污染防治司分別介紹了五部委意見出臺背景、環保核查工作進展、鉛酸蓄電池及再生鉛行業準入實施工作要求等,還專門介紹行業清潔生產工作要求及政策支持情況。
與會的地方主管部門和相關企業均表示,會議傳導出一個明確的信號,接下來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將駛入快車道,強力監管的態勢將長期持續下去。產業的出路只能是實現規范發展,狠下心來,從根本上杜絕鉛污染問題。
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再生鉛工業的發展較快。再生鉛在鉛工業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2000 年工業發達國家和地區再生鉛占鉛總產量的百分比分別是:美國 46 %,日本 58 %,德國 48 %,法日 57 %,意大利 52 %,中國臺灣 100 %。我國鉛的產量雖然增長很快,但再生鉛產量增長的速度卻很慢,近 5 年來一直徘徊在 15~17 萬噸之問并且有下降的趨勢。據《有色金屆年鑒》統計, 2000 年我國再生鉛產量僅為 10.2 萬噸,占當年全國鉛總量的 2 7 %。主要原因是我國原鉛工業的發展較快,限制了再生鉛份額的提高。
廢鉛主要來自蓄電池極板,電纜鎧裝、管道、鉛彈和鉛板。只要將這些廢鉛收集起來送到再生鉛廠再熔、重煉,即可生產出精煉鉛、軟鉛和各種鉛基合金。廢蓄電池和電纜包皮回收的鉛,含有少量的銻和其他金屬,這種再生鉛一般仍轉賣給蓄電池制造廠家。含錫的再生鉛大多重新用來制造焊條,軸承合金與其他鉛錫合金。一般汽油和染料中的鉛無法回收,是鉛造成環境污染的主要因素。箔材、焊條、熱處理和電鍍中的鉛,目前還難以回收。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無論原鉛工業如何發達,也應當充分重視廢鉛的回收與再生事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