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近兩年國內應用市場的快速啟動,中國光伏產業對外依存度過高的問題得到明顯緩解。不過,面對巨大的存量產能,國際市場對中國光伏產業的意義,仍不可低估。
而縱觀2014年中國光伏產品的進出口數據,可以看出,整個產業的對外依存度依然偏高,出口市場結構也不夠穩定,貿易風險依然較大。
2014年,我國太陽能光伏電池進出口總額182.8億美元,同比增長15.09%。其中,出口額144.1億美元,同比增長17.27%,出口數量同比增長8.05%;進口額38.7億美元,同比增長7.62%,進口數量同比增長6.25%。
這表明,我國光伏產品出口依存度依然過高。
而從出口結構和市場來看,我國光伏產品出口還明顯存在以下主要問題:過于依賴加工貿易,尚未形成自主研發體系,出口市場結構不穩定,新興市場隨時存在貿易摩擦風險等。
出口市場結構仍不穩定
2014年光伏電池出口市場數據統計表
2014年,中國光伏對傳統市場——歐洲的出口份額,降幅較大,而對亞洲、拉美等新興市場的增幅則很明顯。日本、美國、荷蘭成為中國太陽能光伏電池出口的前三大市場。而由于搶裝原因,英國市場從中國進口光伏組件在2014年短期激增。
當年,中國太陽能光伏電池對歐洲出口額為28.16億美元,同比下降了24.25%,出口占比甚至下降到了20%以下的較低水平,僅占中國光伏產品全年出口份額的19.55%。其中,對歐盟出口占比19.05%。
與此同時,亞洲成為中國光伏產品的主要出口市場,其出口額占比最大,達到78.54億美元,同比增長了42.73%。
2014年出口增幅最大的市場,則是拉丁美洲等新興市場,出口額4.86億美元,同比增長高達159.21%。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美國對華光伏第二次雙反和加拿大對華光伏雙反預警案件影響,為避免征收追溯期懲罰關稅,中國光伏電池出口北美市場短期激增,同比增長27.52%,占總出口份額16.4%。
2014年我國光伏電池出口國別數據統計表
從出口國家來看,日本居于首位,2014年中國光伏產品對日出口達48.8億美元,占比總出口33.86%,同比則增長了61.24%。而為避免貿易摩擦引起的追溯期征稅,我對美國出口21.68億美元,同比也增長29.35%。
另外,由于英國政府決定自2015年4月1日后,裝機量大于5MW的地面安裝光伏系統將不再具備資格申請可再生能源義務證書機制下的補貼,這引發了2014年下半年英國光伏市場的搶裝熱潮,從而刺激了中國光伏產品對該市場出口的激增。
由此,英國在2014年躍居中國光伏產品出口市場第四位,全年從中國進口光伏產品同比大增156.24%,總金額達到8.99億美元。
加工貿易偏高
在出口貿易方式結構方面,目前來看,加工貿易仍然占據了主要地位,一般貿易則保持穩定增長。
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中國太陽能光伏電池加工貿易出口額為75.85億美元,出口占比高達52.64%,同比增長了15.75%。
與此同時,一般貿易方面也顯示出較快的增長,其出口額為63.5億美元,占比44.07%,同比大幅增長了25.95%。
一般貿易出口的顯著增長,表明我國光伏電池制造水平正在不斷提高。
就國內出口省市分布情況來看,仍然是傳統的光伏產品大省江蘇占據了出口的近半壁江山,江蘇省太陽能光伏電池全年出口額為67.34億美元,占比高達46.73。浙江和河北則位列第二、三位,出口額分別為12.46億美元和11.94億美元,占比均超過8%,同比增長均超過15%。
出口秩序亟待規范
當前,中國半數左右的光伏電池及組件產品仍然用于出口,顯示出我國光伏行業對外依存度仍然相對較高。
而就目前國內光伏市場發展情況看,雖然國家先后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提振光伏行業,但市場仍然存在融資難、建設成本高、回收期長、并網難等問題,亟待解決。
在一定程度上,中國光伏行業仍然還面臨著原材料、市場“兩頭在外”的局面,出口也仍以加工貿易方式為主,占比達到了52%,這極易引發外部貿易摩擦案件。
同時,由于行業整體利潤水平較低,用于研發的投入不足,多數光伏生產企業尚未建成成熟的研發體系,出口產品除了價格外,其他要素方面競爭力不足。
近年來,中國光伏產品出口頻遭貿易摩擦,對歐美傳統市場出口受阻。
2013年,印度、澳大利亞也陸續發起貿易救濟案件;2014年初,美國第二次對中國太陽能電池產品發起反傾銷反補貼調查,出口加拿大光伏產品也出現雙反預警。
這都顯示出,我國光伏產品出口市場的結構遠遠還沒有穩定。
另外,值得警惕的是,2013年以來,我國部分中小光伏企業在日本等新興市場競價銷售的苗頭已開始顯現,應該謹防該市場出現貿易保護主義的苗頭。
據海關統計數據,我國光伏電池及組件出口企業主要集中在廣東、江蘇、上海、浙江等沿海一帶,太陽能電池產品出口額超過50萬美元的企業數量從2013年的330家上升至413家,一些2013年因資金短缺而瀕臨倒閉的小型光伏企業,通過代工等方式扭虧為盈,也陸續重新開始擠占出口市場。
2014年我國光伏電池出口省市數據統計表
由此看來,行業已進入由市場主導形成的調整期。在此背景下,行業出口秩序的規范,以及相關標準、行業自律守則等,都亟待設立。(本文節選自《光伏企業國際化工作指南》一書,略有編輯,作者孫廣彬系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副秘書長、張森為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太陽能光伏產品分會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