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甘肅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2016—2020年)》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5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
(2016—2020年)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12—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22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4〕35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關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獎勵政策及加強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通知》(財建〔2016〕7號)精神,加快我省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結合實際,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搶抓國家新能源汽車發展重大戰略機遇,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機制相結合,以示范應用為抓手,加快公共服務領域以及私人應用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充分發揮示范效應,培育擴大市場需求,帶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快速發展,逐步形成新能源汽車產業鏈和具有一定規模的產業基地。
二、總體目標
(一)充電設施滿足需要。到2020年基本建立適度超前、車樁相隨、布局合理、設備先進的充電設施服務網絡。其中,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不低于1:5,省內其他城市公共充電樁與電動汽車比例力爭達到1:10,能夠滿足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運行需要。
(二)推廣應用取得明顯成效。擴大公共服務領域新能源汽車應用規模,并逐年提高比例,2016—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車(標準車)分年度推廣數量分別不低于1.0萬輛、1.2萬輛、1.5萬輛、2.0萬輛、3.0萬輛,且推廣的新能源汽車數量占本地區新增及更新汽車總量比例不低于1%、1.5%、2%、2.5%、3%。
(三)商業模式取得成效。積極推廣整車租賃、特許經營、充換電便利服務等多種商業模式,純電動汽車在公務、出租車與商業租賃領域得到大力推廣。
(四)促進產業快速發展。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能源汽車產業,到2020年,形成年產6萬輛純電動轎車及1000輛純電動新能源客車生產基地,并大力引進新能源汽車企業落戶我省,引導和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并延伸產業鏈條,完善產業基礎,提升產業整體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