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資源APP獲悉,近日四川天全縣公安局發布《關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指出,輕型貨車及新能源輕型貨車在中心城區道路上不限行;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輕型貨車,在中心城區道路上不限行(應避開工作日交通高峰期7:00—9:00、11:30—14:00、17:30—19:00)。
關于全面推行便利部分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的通告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保障城市貨運配送發展,促進提高城市貨運配送效率,推動我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根據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化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4]42號)要求,結合我縣交通管理工作實際,決定進一步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F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輕型貨車及新能源輕型貨車在中心城區道路上不限行;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輕型貨車,在中心城區道路上不限行(應避開工作日交通高峰期7:00—9:00、11:30—14:00、17:30—19:00)。
二、其它中型、重型貨車(含新能源貨車)因生產生活、重點工程建設等需要,確需在禁限行區域、路段、時段通行的,可向公安交警部門申領入城通行證,按核準的時間、路線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車輛不含?;愤\輸車輛,?;愤\輸車輛需按規定申領貨車入城通行證。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此前發布的有關通告與本通告不一致的,適用本通告。
天全縣公安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