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網友咨詢,設施農用地上的玻璃溫室大棚(用于農作物種植及水產養殖)能否在屋頂加蓋分布式光伏板?廣東省自然資源廳對此做出回應。
原文如下:
留言日期:2024-03-19? 主題:設施農用地相關問題咨詢
內容:
設施農用地上的玻璃溫室大棚(用于農作物種植及水產養殖)能否在屋頂加蓋分布式光伏板?
答復時間:2024-03-19? 答復單位: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答復內容:
2024年3月19日15:25已電話回復咨詢人: 您好!根據《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辦公室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支持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范用地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自然資辦發〔2023〕12號)要求,光伏發電項目要合理布局,做好光伏發電產業發展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鼓勵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設用地發展光伏發電產業。用地實行分類管理,光伏方陣用地不得占用耕地,占用其他農用地的,根據實際要合理控制,避免對農業和生態造成影響。光伏方陣用地不得改變地表形態,以國土“三調”以及后續開展的年度變更調查為底版,依法依規進行管理。您的咨詢是否符合規劃要求、是否改變地表形態、是否對農業和生態造成影響等,詳情請咨詢屬地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等單位。感謝您對我省自然資源管理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