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車資源APP獲悉,2月19日,珠海交警發布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對于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及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原則上不采取限行措施。
原文如下:
關于進一步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告
為更好服務保障城市貨運配送發展,提高城市貨運配送效率,現決定推行便利部分中型廂式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措施。具體通告如下:
一、對于整車長度不超過6米、寬度不超過2.2米、高度不超過2.8米的中型廂式貨車,及車輛外廓尺寸符合上述條件的新能源中型廂式貨車,原則上不采取限行措施。
二、其他中型以上普通貨車因生產生活、物資保供等需要,確需在禁限行區域、路段、時段通行的,可以通過“珠海交警互聯服務系統”提前申領準行證或“交管12123”APP提前申領城市貨車通行碼,按核準的時間、路線通行。
三、本通告所指車輛不含中型以上自卸貨車和?;愤\輸車輛,中型以上自卸貨車和?;愤\輸車輛需按規定申領準行證通行。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